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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项服务允许机构记录其领导或联络官的新联系方式,以便官方信函和通知继续通过批准的渠道进行。
确认该请求涉及有执照的私立大学、私立学院和外国大学分校,并且属于更新联系信息的范围。
准确填写《联系信息更新通知表》,审核机构及关联方信息。
该指南没有规定该服务的附件;发送前检查输入信息的完整性。
通过批准的官方渠道发送请求并解决任何反馈。发布时间:无指定处理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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